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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答疑】无源医疗器械常见注册问题答疑

01

鼻氧管产品如何开展生物相容性评价?

      应根据产品所用材料及与人体的接触性质、接触时间按照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的要求对其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若产品接触时间≤24h,考虑的生物相容性评价终点需至少包括:细胞毒性、致敏、刺激(粘膜刺激)或皮内反应。若产品接触时间>24h~30d,考虑的生物相容性评价终点需至少包括:细胞毒性、致敏、刺激(粘膜刺激)或皮内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急性毒性、植入反应。此外,还应考虑YY/T 1778.1《 医疗应用中呼吸气体通路生物相容性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的要求。

02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如何划分产品的注册单元?

      原则上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对于配合使用、以完成同一手术目的的工具组合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进行申报。预期用途不同的手术包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组件种类、主要原材料、主要性能相同,仅规格或数量不同的,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03

通过加速老化开展产品货架有效期研究时,加速老化的温度应如何选择?

      在考虑材料的热转化温度的基础上,加速老化温度宜低于材料的任何转化温度。此外,加速老化温度一般不超过60℃,除非证实所选更高温度的适宜性。

04

金属正畸托槽的耐腐蚀性检验方法如何选择?

      金属托槽与其所处口腔环境之间的物理化学作用可导致材料局部或全部发生破坏或性能改变,耐腐蚀性检验方法建议参考YY/T 0528-2018《牙科学金属材料腐蚀试验方法》,采用模拟天然唾液化学组成的试验介质开展试验。

05

非无菌凝胶敷料产品是否需要进行使用稳定性研究?

      非无菌的无定形凝胶敷料开封后可在申请人规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次数内使用,建议对其开封后的使用稳定性进行研究。为确认各型号、规格产品开封后,在实际使用环境下,经过宣称时期仍然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最长存放时间,建议按照有效期验证检测项目(除装量),提供研究报告。

06

临床评价过程中,对比产品技术特征的对比信息支持性资料如何提交?

      《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中均要求与对比产品的性能要求或技术特征进行对比,申请人可提供对比产品的注册证信息、说明书等相关支持性资料,如无法获取对比产品的技术特征,可提供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的技术特征对比测试研究报告,同时关注测试样品数量和测试结果的统计学意义。

注:内容来源于浙江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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