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开发策划:应当对比原注册产品与本次申请注册产品设计开发的异同点,根据原注册产品相关注册资料、上市后监测记录、转产风险评价等信息制定设计计划。
(2)设计开发输入:应当识别国内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强制性标准、指南文件等的变化情况;评审原注册产品的已上市情况、同类产品国内外不良事件及召回情况等。
(3)设计开发输出:应当符合转产申报的生产方式且输出完整(如,包含硬件的部件层级图纸;确认软件的MD5值等校验码及完整版本的一致性;体外诊断试剂溯源信息的一致性及校准品、质控品等质量要求的一致性等)。
(4)设计开发变更:重点关注转产前后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若发生变化,应承诺相关变化不会引起注册事项的变更,并应当针对转产前后变化部分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开展相应的验证和/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