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审评规范旨在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独立软件(以下简称独立软件)的技术审评,同时也用于指导注册申请人提交独立软件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本审评规范是对技术审评主要关注点的具体要求,应在现行已发布的《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9号)》、《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7号)》、《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22号)》等相关指导原则的基础上使用。如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审评规范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以及当前科技能力、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技能力、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一 二
三
四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Z].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Z].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Z].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国家药监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Z].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Z].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2年第8号[Z]. [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通告2022年第7号[Z]. [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通告2022年第8号[Z]. [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通告2022年第9号[Z]. [1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通告2017年第222号[Z]. [11]GB/T 42062-202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S]. [12]GB/T 25000.51-2016,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S]. [13]YY/T 0664-2020,医疗器械软件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S]. [14]GB/T 42984.1-2023,健康软件 第1部分:产品安全的通用要求[S]. [15]YY/T 1861-2023,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软件专用技术条件[S]. [16]YY/T 1862-2023, 冠状动脉CT影像处理软件专用技术条件[S]. [17]YY/T 1843-2022, 医用电气设备网络安全基本要求[S]. [18]YY/T 1437-2023,医疗器械 GB/T 42062应用指南[S]. [19]YY/T 1406.1-2016,医疗器械软件 第1部分 YY/T 0316 应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指南[S]. 1. 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1.1产品工作原理 1.1.1核心算法 提供支持的DICOM服务及实现方式(如适用)。 提供其他核心功能的工作原理(如适用)。 注:核心算法如涉及处理顺序,请对顺序进行说明,并按照处理顺序逐项说明;如核心功能为全新算法,应注明相关功能并提供算法研究报告;DICOM相关功能使用的不是第三方组件,应提供DICOM符合性声明,及提供完整测试记录的。 1.1.2产品功能 说明产品全部功能。 注:功能应涵盖说明书中对应的供用户调用的全部功能(含安全功能);对于医学图像、生理参数、体外诊断等数据的测量、处理、模型计算、分析等医疗器械功能应进行详细说明;如产品功能包含不可拆分的非医疗器械功能,应对无法拆分的原因提供说明,描述非医疗器械功能对于医疗器械软件的影响,同时分析其可能产生的风险。 1.1.3体系结构 提供适用的体系架构图(如分层架构),以及架构图实现产品功能的相关说明。 1)体系架构图请区分医疗器械软件、必备软件、外部软件环境。 2)若适用,组成模块和功能模块均需注明选装。 3)提供必备软件、外部软件环境相关软件用途说明,如必备软件、外部软件环境在体系结构图上不方便进行体现,可只以文字进行说明。 1.1.4用户界面 1)提供用户界面关系图。 2)说明界面与功能的对应关系,界面应提供全部的功能。 3)说明产品正常使用时,医疗器械功能界面在典型工作流中的组合路径。 4)依据主要界面图/图示(如原始图片不清晰提供图示)详述界面的布局、选项、功能,说明当前界面的进入方式、输入项与输出项。 5)如适用,提供软件输出报告样张,就输出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描述。 注:此处描述为主要界面并非主界面,产品技术要求部分与研究报告可只说明主界面。 1.1.5物理拓扑 1)基于软件设计规范文档提供软件的物理拓扑图,并进行详细说明,物理拓扑图应体现数据流向及数据内容,可参考《医学图像存储与传输软件(PACS)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中的“图二 物理拓扑示意图”。 2)物理拓扑图应展现软件/组成模块、通用计算平台、医疗器械硬件产品/部件、必备软件之间的物理连接关系,包括全部外围设备。 1.1.6其他资料 1)若适用,请说明与其他系统(如HIS等)的通信方式(如协议、接口等),若采用接口,请说明对接方式,以及所需的信息列表。 2)若适用,请说明如何更改Logo。 3)若适用,请说明如何更改报告模板。 1.2结构及组成 1)交付内容: 包括软件安装程序、授权文件、外部软件环境安装程序等软件程序文件。 注:可不再体现交付形式 2)产品架构:如单机(客户端)、C/S架构、B/S架构、混合式架构(兼具C/S、B/S架构))。 3)功能模块:包括客户端、服务器端(如适用)、云端(如适用),如适用注明选装、模块版本。 注:模块功能请与产品技术要求保持一致。 4)预期规模(PACS适用):如单机PACS、科室级PACS、院级PACS和区域级PACS等。 1.3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 依实际情况填写,如无明显特征可写无。 2. 型号规格 1)如只有一个型号,与申请表一致。 2)如有多个型号,采用对比表或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描述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及组成(或配置)、功能、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技术参数等内容。 3. 包装说明 1)若产品采用物理交付的形式,应提供下列信息:a)包装材料/材质 b)包装清单 c)包装图纸、照片 2)若产品采用网络交付的形式,提交产品网络交付页面照片,该页面的产品注册信息应符合相应规定。 4. 研发历程 依实际情况填写(阐述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 5. 同类产品的参考和比较 1)参考原因 2)列表对比 列表对比应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和/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及组成、、性能指标,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 来源|北京药监 编辑 |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