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械知识】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注册体系考核

以下是关于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注册体系考核的详细说明,涵盖法规要求、考核流程、关键要点及注意事项,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方)与受托生产企业(受托方)的合作模式: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
明确注册人制度,允许注册人委托生产,但需对受托方质量体系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
规定委托生产的备案、质量协议签署及体系考核要求。
3.《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细化委托生产模式下体系核查的要点,涵盖双方职责、文件管理等。
1. 委托前准备
签订质量协议:
明确双方责任(如技术转移、生产控制、不合格品处理等),协议需涵盖:
✅ 产品标准与工艺要求
✅ 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商管理
✅ 生产过程监控与检验职责
✅ 文件与记录保存要求
✅ 变更控制与偏差处理流程
受托方资质审核:
确保受托企业具备相应生产范围、生产许可证及GMP合规性,重点关注:
✅ 厂房设施与设备匹配性
✅ 人员培训与关键岗位资质
✅ 过往监管检查记录
2. 注册申请与体系核查
注册资料提交:
在注册申报时需提供:
✅ 委托生产合同及质量协议
✅ 受托方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双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委托方设计开发文件、受托方生产工艺文件)
体系核查重点:
药监部门对注册人(委托方)和受托生产企业同时开展现场检查,内容涵盖:
(1)委托方责任
- 设计开发控制(是否完整输出技术文件)
- 风险管理与临床评价
- 供应商审核与物料管控
- 产品放行程序(是否审核受托方检验记录)
(2)受托方责任
- 生产工艺与验证(如清洁、灭菌)
- 生产设备与环境监控
- 检验能力(是否具备出厂检验条件)
- 追溯系统(UDI、产品标识)
3. 现场检查常见问题
高频不符合项:
- 委托方未有效参与生产过程监控(如无驻厂QA记录)
- 技术转移文件不完整(如工艺参数未经验证)
- 双方文件管理脱节(如变更未同步更新)
- 受托方检验记录与委托方放行标准不一致 4. 考核结果处理
- 通过:取得体系核查报告,继续注册审批流程。
- 整改:需在20-3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药监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获批。
- 不通过:需重新申请核查,可能影响注册进度。
1. 责任划分清晰
- 委托方需主导风险管理、设计变更及上市后监督。
- 受托方不得擅自修改产品技术要求或工艺参数。
2. 文件联动管理
- 双方质量体系文件需实现“双向可追溯”,例如变更控制记录需同步存档。
3. 动态监管要求
- 药监部门可能对委托生产进行飞行检查,双方需确保持续合规。
4. 境外委托生产
- 境外注册人需指定中国境内代理人,受托境外企业需通过NMPA生产现场检查(如适用)。
1. 官方指南
- 国家药监局官网《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写指南》
- 器审中心(CMDE)发布的《委托生产体系核查常见问题答疑》
2. 第三方服务机构
- 参与药监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委托生产专题培训(如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委托生产模式的核心是“注册人全程担责”,体系考核重点在于双方协作的合规性与可控性。建议企业提前规划技术转移流程,建立定期审计机制,并通过模拟检查规避风险。如需具体操作模板或进一步问题解析,可补充说明应用场景(如无菌器械、IVD试剂等)。